第16章 蜀道难_浮云半书(全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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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蜀道难

  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,使人听此凋朱颜!

  ——唐·李白《蜀道难》

  一

  萧易难觉得自己人如其名,人生艰难到家了,他只想安静地做一个美男子,却被逼着寒冬腊月从江南千里迢迢赶到长安,参加春闱科举。

  殿廷上,天子展开手中的卷轴,对着清秀如梨花的少年点头赞许:“萧易难?知易行难,好名字。”

  金榜题名时,萧易难十五岁。

  科考一向有“三十老明经,五十少进士”的说法,意思就是说,死记硬背的“明经科”是很容易考的,三十岁考上已经算晚,但是考察诗赋和策问的“进士科”非常艰难,很多人苦苦追求一生都不能如愿。

  来自江南名门的他似乎是人生赢家——

  如果没有那个秘密的话。

  萧易难一举考中进士,还有机会做探花郎。大唐的探花郎和考试名次无关,只是同榜进士里选出最年轻俊美的一个,在喜宴游园时沿途采摘鲜花,称为“探花使”,又叫“探花郎”。

  而同榜还有另一名进士也是十五岁,名叫裴昀。

  少年身材修长,眸子里浸透了春雪初融的湖水,笑起来仿佛一天一地的光明都为你敞开。进士们自然而然地都围绕在裴昀身边,欢声笑语不断。

  萧易难安静内向不喜欢热闹,总是站在稍微远离人群的地方,也能感受到那种磁石般的吸引力。

  长安细雨霏霏,挠在身上像是孩童顽皮的小手。

  众人正往前走,突然,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从后面炸开:“我家郎君长得不英俊吗?不年轻吗?凭什么不让他做探花郎?”

  所有人都愕然停住脚步,只见一个青衣书童模样的少年拨开人群,架势比寻常人家的郎君公子也张狂几分,双手叉腰瞪着众人。

  “……”萧易难立刻想去拉他,却被他大力地一把抡开,一个踉跄差点摔倒。

  进士们都看呆了,竟然有这么嚣张的书童?

  旁边的人将萧易难扶住,好心打圆场:“你家郎君自然好,往届探花郎也是大家推举的,可是,这次圣上已经钦点了裴探花……”

  “那又怎样?谁说探花郎不能有两个?”青衣书童立刻顶了回去,根本不理会萧易难近乎恳求的目光,中气十足地说:“我告诉你们,没人比我家郎君更适合做探花郎!你们就算有人和我家郎君一样年轻,一样英俊,也绝没有另一样东西!”

  萧易难的脸色顿时苍白,不等他开口阻止,书童大声说:“你们没闻到,我家郎君身上有香气吗?”

  大家的视线顿时都集中在萧易难身上。

  萧易难一张白皙的面孔顿时涨得通红。他从小身上带着淡淡的体香,就因为这,不知道受过多少欺负,一起玩的男孩们讥笑他像个娘们儿似的有香气。问题是,女孩们也没有谁的身上是香的啊。童年的他憋着一口气到溪水里去洗澡,搓得全身都滚烫发红了,那香气仍然在。

  从小到大,他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掩盖与生俱来的体香,好比现在,大家都穿一两件薄薄的春衫,只有他以染了风寒怕冷为理由没有脱去笨重的冬衣,就是为了掩盖那香气。

  可还是被人发现了。

  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被当众说了出来。

  萧易难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,仿佛有无数嘲笑声在耳际轰鸣,让他几乎站立不稳。

  就在这时,一个好听的笑吟吟的声音说:“不错啊,香郎探花,再合适不过。”

  说话的人是裴昀。

 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被压了下来,裴昀转头好奇地问书童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我叫嘲风,嘲笑的嘲,风流的风。”书童目中无人地大声回答。

  二

  这个叫嘲风的书童很快就成了进士团中的风云人物。

  不仅是因为他的闹场,让开元二十二年的进士团最终有了两名探花郎,更因为他有一项了不起的本事。

  新进士的宴饮,会在教坊里挑选歌伎助兴。位于光宅坊的右教坊能歌,位于延政坊的的左教坊善舞,为新郎君们挑选的都是最好的歌舞者。但这一年,教坊的歌伎全被这个貌不惊人的书童比了下去。

  嘲风的个子矮小,脸庞黝黑,站在一群梨花般的进士中间,就像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头。最初他毛遂自荐说要唱歌助兴的时候,很多人都只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随他去的,他端着琴的样子也难看得很,但他一拨弦,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。

  动人的天赋与纯熟的技艺在这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指尖流淌出来,他抚琴高歌:“蜀道难,蜀道难,问君西游何时还?……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,使人听此凋朱颜!”

  进士们虽是万千人中的幸运儿,但他们也有十年寒窗的寂寞,况且,许多人并不是一次考中的,他们曾品尝过落榜的辛酸绝望、失意的黯然神伤,默默远望过别人春风得意的马蹄,少年清亮如泉水的嗓音在狂欢的宴饮显得如此特别,戳中他们内心曾经的酸楚,更显今日的荣耀。

  几场游园宴饮下来,嘲风出名了,比他家的探花郎还出名,进士们口碑相传,甚至有许多达官贵人也专程前来,只为了一聆清音。

  萧易难本来是温软的性子,他既替嘲风高兴,也有点担心:“嘲风,你跟我说话不打紧,在外面还是要给人留几分颜面,就像你上次说那个教坊的歌姬弹琴比鸭叫还难听,就有点伤自尊啊。”

  窗外一轮明月清皎,屋子里的书童游手好闲,倒是忙了一天腰酸背痛的郎君亲自铺床,也有点伤自尊啊。

  “我说事实而已。”嘲风翻了个白眼,抓起一粒樱桃就往嘴里丢,“我本来就是要名扬天下的人,我的歌唱得比他们都好!你啊别那么老实,没有我保护你,不知道外人要怎么欺负你!”

  萧易难手里一顿。他从小一直因为体香而自卑,这一次嘲风在众人面前把他的秘密嚷出来,他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,谁知道——

  并没有预想中的嘲笑声将他淹没,这就是所谓的“置之死地而后生”吧?

  他永远忘不了那天,裴昀满不在乎地微笑:“孔子写《幽兰操》,说‘兰之猗猗,扬扬其香’,幽然体香是君子之守,有何奇怪?”其他进士有人点头称是,有人在做自己的事情,大家并没有那么介意,或者说,大家并没有他自己想象中那么介意。

  那一刻他几乎要落下泪来,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年来他在谈笑的人群中捂紧自己的沉闷孤僻,不敢与任何人靠近的寡言谨慎。其实困扰他的,不是体香,只是因为“不同”而自卑的心而已。

  秘密既然敞开了,反倒将他多年的心结解开了。

  嘲风是因为太了解他,才会用这种看似粗鲁轻率的方式来帮助他吧?

  萧易难眼中流露出温暖的神色。他一直把小他两岁的嘲风当弟弟看,可如今,谁照顾谁还真说不清。

  但他的感动没持续多久,只见嘲风狼吞虎咽地吃完樱桃,把手一擦,毫不客气地滚到他刚铺好的床上去睡觉。

  萧易难看着被占了大半的床,有点为难地愣了半晌,委委屈屈地蜷在床角,吹了蜡烛。

  黑暗中,突然听嘲风清晰地说了一句:“明天的宴会,闻名天下的大乐师李八郎要来。我一定要赢过他!”少年的话语中,有种志在必得的傲慢,却也掩饰不住一丝紧张。

  萧易难莫名有点不安的感觉:“……李八郎?”

  三

  长安的春色最为清丽,曲江的宴饮最为奢华。这天,所有人都比往常更多了一份期待——

  听说李八郎会来。

  李八郎原名衮,字慕下,也被百姓们亲切地称为八郎。他平时深居简出,很多新进士都没见过他,却都听过他“天下第一琴师”的名声。

  大唐文坛风气开放疏狂,进士中有人敞开了衣襟饮酒,有人大笑对诗。萧易难一向矜持,还是谨然端坐着。这时,旁边突然有人拍了他一下,只听对方笑嘻嘻地说:“萧探花,崔墨笛带来的表哥长得倒是和你有几分像!你看那边!”

  进士崔墨笛出生将门世家,形貌英武,今天他还带了个表哥来参加宴饮——那个表哥的衣着实在太不起眼,一身酒气落拓,倒像是哪里路过吃白食的。最初进来的时候,排坐席的主酒郎不好薄了崔墨笛的面子,勉强给表哥安排了一个最末的位子。那时萧易难也没留意对方。

  此刻循着方向看过去,他却是一怔。

  只见灯下那个衣着寒酸的表哥脸庞苍白、轮廓如故,一时间竟让他觉得莫名的熟悉。

  是不是……在哪里见过这个人?

  旁人也就是谈笑几句,萧易难却愕然盯着角落良久,微醺的酒意冲上额头,眼前有些朦胧,他一时间更加恍惚。

  “唉,我考了十年也没考中,明年就不去了吧。”中年人两鬓风霜,语气满是无奈,却也有几分不甘,突然像是下定了决心,“罢了罢了,就最后再去一次!”

  花开花落又一个十年过去,老翁不知有过多少个最后一次:“不甘心,我不甘心啊!怎么会考不上?我祖上可是出过状元的啊!”

  几片树叶飘落下来,像是叹息。

  老翁那青筋暴露的枯瘦手指,狠狠抓住他的手臂:“我怎么会考不上?”

  那几句话带了铁锈的味道,像是人生被某种东西锈蚀,生疼,震得萧易难猛然一惊,酒醒了大半。

  他环顾四周,大家都在如常饮酒,什么也没有发生。刚才的醉意中,脑海里为什么会有这些景象?

  他微微颤抖着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,却没能压惊。

  那景象太为真实,仿佛就刻在心头梦里,夜夜萦回。这一瞬间,他想起了“一枕黄粱”的故事,有个念头令他悚然心惊。少年金殿上,打马长安街,这些东西……是真的吗?

  想到这里,萧易难用力地掐了自己一把,痛!

  疼痛终于让他冷静下来,刚才那些迷迷糊糊的胡思乱想也消失了,眼前的情景都是真实的。乐师的歌,舞者的裙裾,觥筹交错的杯盏,全是真实的。

  不知是谁失望地说:“那李八郎,看来今天是不来了!”

  嘲风也觉得无聊:“我来唱一首给各位助兴吧。”席间顿时传来一片叫好声。

  少年有清如溪水的好声音,他先唱了一首:“晨兴步北林,萧散一开襟。复见林上月,娟娟犹未沉。”

  座中气氛正高时,他手中弦音一转,却是低沉浑厚的音律如雨前云层而来,这一曲他唱的却是:“楚江长流对楚寺,楠木幽生赤崖背。临谿插石盘老根,苔色青苍山雨痕。”

  古弦清音中,突然间,有个微微沙哑的声音接了下去:“高枝闹叶鸟不度,半掩白云朝与暮。”

  座中一下子鸦雀无声。

  进士们诧异地将目光投向最末座那个不起眼的青年,轻慢的神色缓缓从他们脸上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震惊。

  青年没有抱琴,只随手拿着一支筷子在碗沿敲击而歌:“月明忽忆湘川夜,猿叫还思鄂渚秋。看君幽霭几千丈,寂寞穷山今遇赏。”

  少年嘲风的琴歌就像长安的春色,无论晴雨,无论悲喜,都是蓬勃着怒放的——那是属于少年拼命奔跑的脚步,用尽全力地给予。因为成功的道路上太多辛酸,所以迫不及待要把那些花儿盛开给人看。

  但那个声音不是。

  你甚至无法说清楚那是什么味道,温暖的,或者微凉的,你分不清,但它能击中你的灵魂。某段记忆、某种思念在声音中苏醒,让人想微笑,想痛哭,想抱住最好的兄弟大醉一场,想不管不顾地去一次远方,想温柔携着某个人的手直到地老天荒。又仿佛少年时所有的梦想,都在歌声中得到了报偿。

  一曲终,有人怔怔地回不过神来,有人的泪落在酒杯里。

  不知道是谁脱口而出:“李八郎!你是李八郎!”

  只有李八郎,能有这样的歌声。

  四

  嘲风一连几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。

  萧易难心里着急,又不知道该怎么劝他。那晚李八郎一出现,高下立现,少年引以为傲的琴音与歌喉,瞬间黯淡无光。

  “先吃点东西。”傍晚时,萧易难把饭菜端进来。明天一早,就是他杏园探花的日子,他却放心不下嘲风。

  “不用你管我!”嘲风一把拂开他的手。

  “……”萧易难不擅长安慰别人,只有如实说,“人外有人,山外有山,何必去争那口气,身子要紧。”

  “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幸运儿,又怎么会知道我的耻辱!”少年霍然站起身,一把将饭菜掀翻在地上,脸孔涨红,“你天生会读书,十五岁就金榜题名考中进士,我呢?始终是被人嘲笑的!”

  萧易难站在一地狼藉中间,温润的眸子惶然无辜,半晌才挤出一句:“还……还有一壶酒。要喝吗?”

  他的手上还拎着一壶酒。

  “……”

  “要喝吗?”

  “……笨蛋!你这个笨蛋!”嘲风突然怔怔地泄了气,胡乱伸手往脸上一抹,满脸都是眼泪。

  “喝酒吧。”萧易难的脾气好得不像话,把酒壶递给嘲风,自己弯下腰来捡摔碎的碗。

  嘲风赌气地一把揭开酒壶,也不用杯子,仰头就往喉咙里灌。烈酒一口口地下肚,整个胸膛都热了起来,那些不甘、不服、嫉妒,全都在胸口汹涌翻滚。眼前视线晃动,脑子里浮出自己的爹那不屑一顾的眼神,以及那刺伤过他年少的自尊的话语——“你天生不是读书的料,不用读了”……以及娘怜爱的声音:“你喜欢琴歌?天下最好的乐师是长安李八郎。”

  “哎,别喝这么快!”萧易难想要阻止时,已经晚了。

  一大壶酒几乎见了底。

  嘲风的酒量本来就很差,喝得又急,此刻眼神迷迷蒙蒙的,酒壶也从手里掉落下去了,摇晃着抓住萧易难的肩膀,开始发酒疯:“你算什么啊?”

  “呃……”

  “你算什么啊?李八郎!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!”

  萧易难正想纠正说我不是李八郎,我是萧易难,可少年散乱而挑衅的目光落在他的面孔上,又让萧易难有点困惑——自己真的,长得那么像李八郎吗?

  “李八郎,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!李八郎……”

  声音渐渐低下去,突然间萧易难手臂一沉,原来嘲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,脑袋耷在了他的臂弯上。

  不会喝酒还这样喝法,真是任性啊……萧易难苦笑,把嘲风连拖带拽弄到床上,为他脱下靴子和外衣,盖好被子。

  忙碌时眼前突然一阵晕眩,萧易难也坐倒在床上,头疼得厉害。

  这些天来他一直休息不好,莫名熟悉的场景纷至沓来……梦里,雄心万丈的少年背着行囊经由川蜀到长安,然后少年变成了中年,两鬓微霜一坐就是整天,什么也不说;中年变成了老翁,秋意漫过肌肤,几片树叶无声掉落。

  一会儿是李八郎在唱“高枝闹叶鸟不度,半掩白云朝与暮”,一会儿是嘲风清亮如水的歌声“复见林上月,娟娟犹未沉”,一会儿似乎有个女子吟唱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。一日不见,如三月兮”……

  这些声音像是湖面的浮叶,打着转儿,在梦的漩涡里渐渐沉入黑暗。

  昏昏沉沉的梦中,仿佛有个声音在问他:“你们的秘密,还能藏多久?户部不日就会核对卷宗,你不怕吗?!”

  萧易难浑身一震,睁开眼睛。

  整整一夜竟已过去。

  天不知何时亮了,晨光泼进窗来,明晃晃的。

  他后背全被冷汗湿透,惊惶地环顾四周,如同劫后余生般重重喘着气,随后,目光落在嘲风孩子般倔强熟睡的脸上。手迟疑地向嘲风伸过去,想要叫醒对方,快要抵达时却又猛地缩回来,脸上浮现出愧疚的神色。

  “……对不起。”

  没有惊动睡梦中的嘲风,他换好衣服,轻轻推门出去。蜀锦长衫更显得眉目如画,只是脸色格外苍白。

  这天清晨,在前往杏园的途中,萧易难没有直接去朱雀门,而是拐角转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。

  他做了一个决定。

  五

  杏园探花是进士活动里最热闹的庆典。年轻英俊的新科探花郎遍寻长安名园,沿途采摘鲜花,若是摘的花不够缤纷鲜美,或是被别的进士抢先摘了好花,还会在随后的宴饮中被罚酒。

  嘲风匆匆赶到朱雀门外时,一群春色满面的进士们都早早地在等待了,人群中却没有萧易难的影子。

  有人一眼看到了他:“嘲风,你家郎君呢?”

  “我也在找他,一大早就没看到他!”嘲风着急地说。今日早晨他醒来时,屋子里空空如也,没有萧易难的人影。一直以来,萧易难去哪儿都带着他,从没有一言不发自己离开的。昨夜的酒壶还歪斜躺在地上,一缕残酒顺着壶口淌下来。萧易难向来很爱整洁,书桌、床、屋子都会收拾得干干净净,这次却连脏污的地面也没管就出门了。

  嘲风心里突然就有种不安的感觉。

  “萧探花怎么还不来?”等了又等,不知是谁说了一句。

  “别是忘了大事。要罚酒!”

  “他可不像是个会迟到的人,奇怪……”

  裴昀略一沉吟:“应该是有什么事吧,再等一等。”

  嘲风焦急地踮脚张望。又等了两柱香的功夫,终于,远处走来了熟悉的身影!

  “你一大早干什么去了?”嘲风冲上去一把抓住萧易难的胳膊,“知不知道我很担心?”

  “对不起。”萧易难低头看着少年,这句对不起里似乎还有愧意,却看不真切。嘲风总觉得今日的萧易难和平时有些不一样,突然,他鼻子动了动,皱起眉头问:“你喝酒了?”

  对方的衣襟里传来醇郁的酒香,几乎掩盖了那与生俱来的体香。

  萧易难目光闪烁了一下:“嗯。”

  “你喝酒干什么?”且不说今天是杏园探花的大日子,应该清醒整洁,平时萧易难也根本不爱喝酒。

  “我……”萧易难犹豫了一下,低声说,“壮胆。”

  进士们在后面催促得急了,萧易难突然伸手为嘲风理了理衣襟,深深地看了他一眼,转身便走。

  嘲风一愣,小跑跟了上来。

  “我们去探花,你跟着干什么?”裴昀挑挑眉。

  “我……我替你们搬花!”嘲风亦步亦趋地跟着萧易难。

  长安城的春色妍丽,海棠,杜鹃,山茶,丁香,玉兰,石竹……各色鲜花被采摘下来捧在怀里,两位探花郎长身玉立,倒分不清是人在衬花,还是花在衬人。

  路过户部时,萧易难朝里面望了一眼:“听说户部庭院里有上好的牡丹,不知是真是假。”

  他们采了这么多花,独缺国色天香的牡丹。

  “户部侍郎谢渊是有名的铁面官,又很小气,”裴昀挠挠下巴,开玩笑地哈哈一笑,“要不,我翻墙进去看看?”

  “我敲门去。”萧易难腼腆微笑,“若能采到牡丹,便不虚此行。”

  阳光分明是温暖的,照在萧易难的背影上,却显得冷。

  嘲风一怔,想要喊住他,却见他已经跟着守门的小吏走了进去,朱红色的大门吞没了熟悉的身影。

  “怎么了?去采个花而已。”裴昀好奇地看着嘲风难看的表情,顺手揉了揉少年的头。他的个子比嘲风高出许多,这个动作居高临下十分顺手。

  嘲风回头对他怒目而视——逗弄小狗呢?

  谁知裴昀似笑非笑:“手伸出来。”

  “干什么?”嘲风额头青筋直跳,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。

  “你自己说来帮我们搬花的。”裴昀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,理所当然地将鲜花递给他,嘲风躲避不及,被花撞了个满怀。

  这时,一块玉佩从少年腰间倏然滑落,掉在地上。

  裴昀俯身把玉捡起来,却没有急着还给嘲风。

  嘲风脸色一变,伸手就要去抢:“还给我!”可惜裴昀身材修长,手臂也长,他够不着。

  “浑蛋!”嘲风一拳猛地朝对方腰间打过去,裴昀侧身躲开,“哎哎,脾气真大。”说话间好整以暇地对着阳光看了看手里的那块玉,“这块玉是你自己的?”

  玉上刻着一个银钩铁画的“苏”字,这个字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写的。

  嘲风的身子微微发抖,愤怒的神色里渗进了一丝惊慌。

  裴昀看了一眼“户部”的牌匾,收回目光。他身上弥漫着淡淡的糕饼香味,和萧易难身上清雅的体香不同,更多了一份世俗烟火的温暖味道,“是萧探花想要参加考试,还是你让他顶替的?”

  “你……你胡说什么?”嘲风后退两步,声音哆嗦得像从冰水里捞出来的。

  “我今日一早就觉得奇怪,你们两个人的神情不对,像出了大事。刚才揉你的头发我就更奇怪了,你的幞巾虽然质地只是粗布,但垂下来的布角上有明显的“众”字形折痕,自己梳头的话这种梳法可不方便——说明平时有人给你梳头,只有今天没有。况且,你的手,细皮嫩肉连半个茧子也没有。呵呵,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来。”

  他扬了扬手里的玉:“听说江南苏家乃天下名门,这一代的三公子不爱读书,十分顽劣,脾气也很大,果然百闻不如一见。”

  这几句让嘲风的脸色煞白。

  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……

  嘲风咬紧嘴唇,少年的眼睛藏不住心事,表情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。

  “你准备去告发我们?”嘲风死死盯着他手里那块玉。

  没错,他是江南苏家三公子苏嘲风,而萧易难是他的书童,从小到大,没少帮他写作业糊弄教书先生。苏三公子不爱读书,又不能不来参加科举,于是来长安的路途中他想了个主意,让满腹经纶的书童萧易难做主人,他自己做书童,可以逃掉那场他根本没兴趣也考不上的考试。

  考生假造“家状”是大罪。大唐每年科举开考之前,大家都需要到尚书省报到,再将“家状”交到户部审核。“家状”的内容有生辰八字、年龄籍贯、样貌特征以及祖上三代的名字和为官情况,不如实填写的,都会被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。

  此前有隐瞒父母的孝期,或是商人之子试图蒙混参加考试的,有被投入刑部大牢的,也有被廷杖处死的。

  萧易难为人奴仆,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。只要事情被追查,不仅萧易难难逃牢狱之祸,连苏嘲风也会被牵连。

  “别这么紧张。”裴昀随手将那块玉扔给他:“我才懒得去说别人的事。况且,进士团里若是没有萧探花作伴,我自己一个人摘花,无聊死了。”

  接住那块玉,平生第一次,嘲风觉得眼前这个家伙看着也没那么讨厌。他愣了愣,正要说什么,突然,一阵喧哗声从里面传来。

  火光从户部阁楼上方腾起,将长安的春色镀上了一层血红。

  “失火了,快救火!”

  裴昀脸色一变,他与嘲风对视一眼——

  嘲风愣了愣,有个念头骤然在他脑子里炸开,几乎让他站立不稳!

  户部收藏了所有考生的家状,明日就要核对卷宗……

  “快开门!”嘲风疯了一样冲上前拍门!可是里面已经乱作一团,没有人来应。

  只听裴昀呵斥了一声:“嘲风!”少年已经不管不顾扔下所有的东西,爬上了墙,小时候顽劣爬树的本事派上了用场。从高墙上翻下来,嘲风顾不得腿上疼痛,便朝火焰烧起的地方冲去——

  阁楼浸淫在一片火海之中。

  火焰里的一切都是扭曲的,卷宗轻如雪花在红色的火光里飞舞,化为灰烬,嘲风大声喊:“萧易难!萧易难!”

  别做傻事啊!

  你在哪里?快出来……

  滚滚烈焰中,突然有人喊:“谁在那里?!”嘲风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人一拳打在肚子上,痛得他五脏六腑都扭在了一起,随即眼前景色迅速旋转倒置,他已经被人摁倒在地!

  “抓住了!”

  “带出去!”

  人声纷杂,嘲风突然明白,他是被赶来救火的侍卫当成纵火犯了!他大声喊:“混蛋,快放开我!我没有纵火,里面还有人!你们快去救人……”

  整整一个时辰之后,大火才被扑灭。

  幸好有巡街的金吾卫赶来一起救火,才将火势控制住,没有蔓延成更大的灾祸。只是户部阁楼所藏的户籍卷宗被烧毁了不少,包括很多考生的家状。早春原本不是物燥容易起火的季节,能烧起来多半不是天灾,而是人祸。

  “人呢?里面的人呢?”被金吾卫制服的嘲风嘶声喊。

  “老实点!”带头的金吾卫不耐烦地喝叱,“什么人?我们清点过了!白天阁楼里就两个看守,起火时都逃了出来。”

  “那有没有……尸体?”嘲风说到最后两个字时,停顿了一下,艰涩得几乎无法说出口。

  金吾卫一脸莫名其妙:“没有。”随即不耐烦地补了一句:“都清点过了。”嘲风顿时松了口气,这才感觉膝盖火辣辣的疼,几乎站不住。

  “你有纵火的嫌疑,先去刑部大牢里呆着,等提审吧!”

  “胡说,你们有什么证据?!”嘲风拼命挣扎。领头的金吾卫做了个手势,立刻有几个人来搜身。

  “混蛋!谁准你们搜身的?我身正不怕影子歪,半夜不怕鬼敲门……”嘲风的大骂突然停住。

  只见搜身的金吾卫从他腰间扯下一个小小的锦囊,打开来——

  松蜡?

  金吾卫将蜡丸掰开,一股松油的味道飘了出来。

  嘲风愕然呆立。他身上怎么会有这种引火的东西?

  他出门时压根儿没有带松蜡在身上,他记得清清楚楚。是什么时候被人放在身上的?有个难以置信的念头如火光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……

  那时,萧易难为他理衣襟时,在他腰间拍了一下。当时他心里有事,并未留意。

  不可能!不可能……

  仿佛整个人被冰水浇透,又像是烈焰一直灼烧到了胸口,要将他一直以来相信的东西焚烧为灰烬。

  “走!”几个金吾卫粗暴地将嘲风扭起来,向前推攮。

  “这件事有误会!”裴昀焦急想要去阻止。之前,正是他在紧急的情势下迅速叫来了附近巡街的金吾卫前来救火救人,才阻止了火势扩大。

  ——新进士的文辞华章名动天下,但比起体力,与训练有素的金吾卫完全不可同日而语。

  “铁证如山,带走!”领头的金吾卫一声令下,“有冤到衙门里去申!”

  一把寒光闪烁的长戟拦在裴昀面前,让他顿时收住脚步。锋利的刃口与他的脖子只有分毫只差,神色冷峻的金吾卫面无表情执戟而立。若他再前进半步,便会血溅当场。

  嘲风愕然一回头,只见萧易难站在远处,静静抱着牡丹花,神色复杂地看着他。

  “你,”嘲风艰涩地问,“……没事?”

  “我能有什么事?”萧易难还是那样温柔腼腆的模样,“我进来采牡丹花,已经采到了。”

  嘲风只觉得四周的嘈杂声都在渐渐远去,耳边嗡嗡作响,只有萧易难的声音那样清晰:“这是我的书童,是我管教无方,请让我跟他说几句话吧。”

  春寒一直沁到了骨子里,萧易难的脸近在咫尺,耳边低低的声音却那样陌生:“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,或迟或早,不可推卸。

  “嘲风,你说羡慕我,其实我才一直羡慕你。你什么都有,什么都不缺,所以你拥有任性的权力,也可以随时玩世不恭的放弃。放弃考试、放弃顾虑、放弃……别人的人生。

  “你让我伪造家状参加考试,就把我的人生随手丢弃在你一时冲动中了。你明白吗?

  “我拥有的东西不多,我只想留住属于自己的那一点东西。对不起。”

  嘲风死死盯着他的脸,一字一字地说:“我不是读书的材料,我自小被人瞧不起,这些我都不在乎。

  “我一直以为,就算全世界抛下我,背叛我,你也会跟在我身边。”

  苏嘲风虽然是苏家三公子,却从小过得憋屈。他娘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,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,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,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。以她的身份,嫁入名门苏家自然比别人多几分艰难。嘲风小时候,连府里那些有点地位的老管家,也敢对他呼来喝去。

  只有一个人从不另眼看他……

  萧易难。

  跟在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,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,被当年的苏公子和夫人捡到,因为性格温厚,便跟在嘲风身边伺候。除了自带体香这点与众不同之外,萧易难几乎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孩子,聪颖耐劳,十分懂事。

  见他无名无姓的可怜,苏公子就让他跟了夫人萧玖歌姓萧,取名萧易难。

  两人一起长大,名为主仆,实为兄弟。

  “即使你不设今日的陷阱,我也自会承担该承担的事,保护该保护的人。”嘲风一字一字说得清晰,仿佛牙关里咬紧了鲜血,“我也许任性,却也有血性。”

  “那真是对不住,”萧易难的眸子里带着朦胧的雾气,微笑深邃莫测,看不清真情假意,“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。”

  六

  被关押在大牢的日子,就像突然被人将头摁进了泥水沟中。

  曾经,败给李八郎的时候,嘲风觉得生活已经不能更坏,当灾难真正来临时,他才发现之前的牢骚有多么可笑。四周是暗无天日的潮湿,身上带着沉重的铁镣,连发霉的饭食也能让他狼吞虎咽——因为太饿了,每天只有一顿饭。只有正午的时候,会从头顶的小窗透出一丝丝亮光。

  让他无法接受的,不仅是当下的处境,还有害他身陷牢狱的那个人。

  萧易难为什么要背叛他?

  他想过千百次,在黑暗里无数次地伸出手,却触摸不到一点点当初的温情,为了自保,人心可以变得完全陌生……最初的确是他做错了,但是如今,两个人谁又错得更多,谁又走得更远更绝情,却是无法分清了。

  万念俱灰中,不知道是谁托狱卒送来了一本曲谱。

  这个时候还有谁会关心他?

  在比死更难熬的漫长的牢狱生活中,嘲风借着每天正午那一点阳光,将曲谱牢记于心,然后在黑暗中独自哼唱。

  他手中没有琴,但是潮湿的空气里像有一把无形的琴,与他的灵魂一起拨动所有的痛苦绝望、无边的黑暗、未卜的前途,以及……头顶那一点微弱却倔强的亮光。

  身在福中的时候,他有很多抱怨;真正地身处绝望,他反而沉默了。

  整座牢狱里,别的地方都有哭叫、求饶、咒骂……他在最开始也大声喊冤拼命摇晃着铁门,后来渐渐安静下来。除了偶尔传来的歌声,没有其他的声音。

  被抛弃在黑暗孤独中的嘲风仿佛只是一颗小小的石子,存在于天地荒野,时而静默,时而歌唱——没有人在意他,他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目光。只用低吟浅唱抵挡时光的洪流,和内心的虚妄。

  日子一天天过去,嘲风从没想过,自己还有沉冤得雪的一天。

  这天,看管他的狱卒喜气洋洋地进来,说:“恭喜了,可以出去了。”

  “出去?”嘲风茫然地抬起头,一时间没有听清楚对方的意思。

  “刑部已经审理清楚,在萧易难的房间里搜出了纵火的证据,现场目击的人证也找到了。”

  事情……竟终究还是水落石出了。

  走出牢狱的时候,嘲风一时间适应不了明亮的阳光,不由得眯起眼睛。几个金吾卫跟在他身边,态度却与之前大不相同,恭恭敬敬地领路:“这边请。”

  圣上听说了他擅于琴歌,又因为这一趟牢狱之灾对他有了印象,便传他上殿演奏。

  在金銮大殿中,嘲风已不再欣喜若狂。他经历过生死,经历过比死更冷的背叛,如今站在光明之下,他不再是曾经那个轻易能被摧垮的少年。

  在七弦琴边坐下,他的手指已经许久没有抚琴了,起音有些生疏艰涩,让龙椅上的天子皱了皱眉头。

  但琴音渐入佳境,这首曲子已经在灵魂里弹奏了千万遍。弹琴的少年分明是沉默的,可正因为这沉默,让他突然开嗓的歌声如同石头里开出的花,有种丰沛惊心的力量——

  那是掷地有声的绝望,那是掷地有声的怒放。

  “为什么读书考进士就光宗耀祖,乐师歌舞就被你们视为下九流?”

  “别人的偏见而已,不必在意。”

  “你们读书能‘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’,我不读书也能做到!”

  “嗯,小风一定能做到,我相信。”

  如今,他登上了天子堂,却只想要回曾经的时光。

  有萧易难一起并肩读书弹琴欢笑的时光。

  可这时光——永远不可能会来了。灰飞烟灭的,何止是一段回望,无声熄灭的,何止是一段火光。如今只剩他在暗夜里翱翔,哪怕用嘶哑的灵魂歌唱。

  一曲唱完,蓬莱宫中的大殿仿佛也微微震颤。

  鸦雀无声的寂静之中,只听清晰的掌声从上方传来,天子赞许:“好琴,好歌。”

  嘲风胆子极大,在天子面前也不例外,他不亢不卑地说:“我只是得了一本好曲谱而已。”

  ——这一瞬间,他突然很想知道,是谁在他最绝望的时候,送了这本曲谱给他?

  天子非但没有怪罪,反而露出了了然的微笑。旁边的太监喜笑颜开:“少年郎,你可知你刚才弹唱的曲子,曲谱是谁写的?”

  圣上大笑从宝座上走下来:“哈哈,朕这首曲子谱了也有半载之久,却是第一次有人唱得如此之好。”

  李隆基多才多艺,喜好音律,不仅命令翰林院创作句式长短不一的“新曲”编入教坊,还亲自创作谱曲,供内教坊演奏。

  原来,这本曲谱的作者不是别人,正是当今圣上。

  “曲如天籁,才华横溢,赐白玉古琴一把,夜光杯一对。”

  七

  自从在蓬莱宫中凭借一曲琴歌获得天子赏赐,嘲风渐渐有了不逊于李八郎的名声。达官贵人的邀请,金银奇珍,名声与地位……都接踵而来。

  少年时的梦想,似乎终于实现了。

  曾经,他爹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,说他天生不是读书的材料。那时,他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出些什么。现在,他做到了。

  苏家的子弟——嘲风的堂兄弟有好几个考中了进士,那时叔伯们脸上有光,他爹嘴上不说什么,心里想必也是介意的。连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也会读书,那些议论的下人说‘苏家高门清华,连书童也出口成章’,只有三公子……唉,怕是个废物。

  “我爹啊,那时对我从来不抱希望,也从来不管我,”嘲风醉醺醺地拎着酒壶,自嘲地大笑,“无论我做什么,他都无所谓——从小到大在他眼里,我和透明的差不多。”

  “哦?”坐在他对面和酒友挑挑眉:“宠你疼你,未必就要一天到晚盯着你。”

  说话的人是裴昀。

  户部失火一案能查到水落石出,也离不开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。对这份厚情,嘲风嘴上不说什么,心里是感激的。对这个懒洋洋的家伙也就与别人不同,许多平时不说的话,在酒后对着这人也就说了出来。

  “嗝。”嘲风打了个酒嗝,“不用安慰我,也不用替他找借口。”

  “无论是谁,若他一直将目光凝视在你身上,不仅会丢失他自己的人生,也会丢失你的人生呢。”裴昀喝酒极为潇洒,说话也是。

  “呵?”这下嘲风听明白了,他恨恨地将酒壶摔到地上,“他要是真的在乎我,就不会断言我不是读书的材料,不用读了!”

  “哎哎,脾气还是没改。你爹说你不是读书的材料,一点也没说错。”裴昀好奇地凑过头来,“他说一个事实,你那么生气干吗?”

  面面相觑,嘲风没料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句,一下子气得怔住。于是他愤怒地脱口而出:“你没有被自己的爹这样说过,你又懂什么?”

  “我的确没有。”裴昀的声音仍然是笑着的,“我没有爹。”

  嘲风一怔,半晌才从唇间吐出几个字:“对不起。”

  裴昀径自将杯中的酒喝干,神色怡然看不出情绪:“听说你爹苏幕是江南名士,参加科举也没考上,只寄情于山水,狂放不羁。

  “他说你‘天生不是读书的料’——说明你像他,你那么介意干吗?”

  嘲风正要去拿酒樽的手,突然僵在半空中。

  他只想着苏家祖上出过状元,历代都有进士金榜题名,却从来没有想过,自己的爹说“你不是读书的料”可以有这种解释;他也是头一次意识到,从不管束他,未必是轻视他。

  少年的眼底渗出血丝,半是因为醉酒,半是因为哽咽:“可我还不如一个书童!他给我的书童都认真取名字,却随便给我取名字叫嘲风,说嘲笑的嘲,风流的风。我就是个笑话!”

  “原来你最在意的是这个啊。”裴昀看了他一眼,“拜托你多少还是读一点书——龙生九子,第三子名为‘嘲风’,你爹望子成龙的心情,与其他的父母可没区别。”

  苏嘲风怔着许久没有动,眼泪突然流了满脸。

  八

  长安春色如画,嘲风却打算回一趟江南。

  他将行李打包好,临出家门时是冬天,家中的爹已经抱着手炉取暖了——曾经那个精力充沛,潇洒游历四方,冬天也穿着薄衫在庭院里喝酒唱歌的男人,不知何时老了,怕冷了,也……走不远了。

  这些年来,他有太多的倔强与自尊,从不曾多问过什么。如果还能选择一次,他一定不会让萧易难伪造家状来长安参加考试,而是与自己的爹去喝一杯酒,父子临雪对饮,说一些平时不曾说过的话。

  打着包袱的嘲风刚迈出门,才发现少了什么,原来,把随身的琴忘了。

  以前这些事都是萧易难为他打理的,琴身擦拭得一尘不染,用绸布包好,现在,这些事情他只有自己动手。

  嘲风望着琴,心情突然低落了下来,回家的喜悦也被冲淡得所剩无几。

  长安街道平整如棋盘,早春料峭的冷风一吹,让人的头脑更加清醒,但越是清醒,就越茫然。胸口仿佛有个洞空空的,被冷风一灌,生疼。

  “怎么?要走了也不道别一声?”熟悉的声音让嘲风抬起头来,眼前是一身白衣的裴探花,左手拎着冰糖莲藕,右手拎着桂花糕,似乎刚从哪个糕饼铺子出来。

  “我走了,又不是不回来。”嘲风笑了笑。

  “去看看萧探花吧。”

  裴昀的一句话让嘲风猛地停住脚步。

  少年如同雕塑般沉默许久,缓缓摇头:“不去了,见了面不知道该说什么。”

  “他在狱中病了。”裴昀眸光闪动,眼里有一轮残碎的月亮,说不出的苍凉,“离开长安之前,至少去见一面吧。”

  嘲风曾在狱中度过艰难如死的时光,他以为自己这一生绝不会再来这地方。但他还是来了。

  他以为自己可以冷淡地对待,他以为自己可以狂怒地指责,但是,当他一眼看到躺在稻草上病骨支离的萧易难时,眼泪突然不受控制地汹涌滚落下来。

  萧易难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?

  那秀雅的面庞深深地凹陷了下去,被锁链锁住的手腕骨骼凸出,瘦得可怕,稻草上还有暗红的血迹。

  听到脚步声,萧易难睁开眼睛,等看清了眼前的人,他的目光亮了一瞬,像是烛火即将熄灭之前最后跳动的微光。

  他吃力地撑坐起来,嘲风慢慢地走上前去,朝他伸出手。

  萧易难一怔,也缓缓伸出手……两个少年的手握在一起,萧易难的手冷,嘲风的手暖。

  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从萧易难唇边溢出来,这些天的牢狱之灾让他形销骨立,只有温润乌黑的眼瞳一如往昔,在苍白的脸上显出一丝生气。

  “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?”嘲风狠狠握着对方的手,仿佛要将温度和生机嵌入对方的血肉之中,“你既然说了要留住属于自己的东西,你就好好的啊!弄成这样算什么?

  “你给我好起来!等到出狱,等到我们一起回江南!”嘲风突然爆发出大哭,“我们说了要一起来长安,一起回江南的!”

  在对方声嘶力竭的哭声中,萧易难眼睛里又浮现出当初的愧色。不知道是否因为牢狱中阴冷潮湿,连他身上的香气,都淡了许多。

  “对不起。”良久,他只说了这三个字。

  这也是嘲风的意识陷入黑暗之前,最后听到的三个字。

  嘲风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。

  几个刑部的官差在床前,看到他醒来,一个人走过来说:“你没事了吧?昨天犯人萧易难趁你探视的时候打晕了你,从牢狱里逃走了。”

  逃走?

  嘲风的心头猛地一跳,像是有根弦突然断了。并没有再次被背叛的愤怒,他的第一直觉只是不可能……

  ——萧易难已经病成那样了,怎么有力气从狱中逃走?难道,自己看到的那些情形,又是那个人假装的?他又一次被骗了?

  晨雾笼罩了长安,也笼罩在少年心头。

  心有不甘的嘲风再一次回到牢狱中,想要找出蛛丝马迹的线索。

  看守的狱卒没好气地说:“谁知道那个犯人这么能装?前日里还病得厉害,夜里咳血昏迷不醒,牢头给叫了大夫过来,说是活不了几天的,但昨天你来探视,结果我来的时候就看到你倒在外面,牢里没了人影!”

  咳血?

  嘲风想起当日他探监时,稻草上那暗红的血迹,整个人像浸在了冰水中,一颗心倏地沉下去……没有报复的快感,只有钝痛。

  他真的逃走了?以现在他的身体,能逃到哪里去?

  另一个狱卒路过,看到苏嘲风,突然笑嘻嘻地停住脚步:“你是以前在那间牢房里待过的?”

  嘲风也认出了对方来——是以前看管过自己的狱卒。

  “哦,你说昨天逃走的犯人的事?我也觉得这事儿蹊跷,我还从没见过那么说话文绉绉、脾气好的犯人呢。听说他是纵火犯?怎么看也不像啊。他第一次来的时候,穿戴得整整齐齐,一派贵人的模样呢。”

  “第一次来?”嘲风皱起眉头。

  “是啊,那次他给了本破书让我给你。”

  嘲风如遭雷击,冲上去一把抓住狱卒:“你说什么?他来过牢里?书是他给的?”

  “是啊,你……你干什么?”狱卒显然被他吓了一跳,“本来我是懒得麻烦的,看他样子和气,就替他办了。”

  狱卒掰开少年的手,嘴里嘀咕着匆匆走开了,只扔下呆若木鸡的嘲风站在原地。

  牢狱里的烛光残弱,冷意一直刻进了骨髓,可是又有热气要从眼眶里喷薄而出。

  许多的画面在脑子里迅速闪过:曲谱是皇上写的,萧易难的认罪书上坦承了纵火和假造家状的一切罪行,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案情……

  他从监牢里干干净净地走出去,洗清了纵火的冤情;

  他在金殿上让圣心大悦;

  他的书童犯下伪造家状之罪,他却丝毫没有受牵连;

  环环相扣,这是一个布局,为了保护他而以退为进的布局!

  ——他受冤入狱,洗清冤情之时便先得了同情;当今圣上喜好音律,听过他的歌声而喜爱他的才华,便不会再降罪于他。

  萧易难已为他将一切安排妥帖,万无一失。

  “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,或迟或早,不可推卸。”

  “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。”

  当日萧易难说这些话时,眼里朦胧的雾气,这一刻竟然如此清晰。嘲风疯了一般冲进关押萧易难的牢房。里面一片狼藉,除了稻草上暗红惊心的血迹,什么线索也没剩下。

  这时,脚下突然有什么东西绊了一下,嘲风低头看去,只见稻草间有一块小小的、枯朽的木头。

  是楠木?

  空中还残留着一缕淡淡的香气,少年一怔,将木头捡起来。

  失魂落魄地走出牢狱时,嘲风突然停住脚步,清风拂过耳际,像是谁温和的叮咛。他惶然一回头,不知为何快要忍不住眼泪,却只看一片蓝色无垠的晴空。

  从那之后,嘲风一直在寻找萧易难,却找不到人。

  “不回江南了?”

  听到裴昀问他,嘲风沉默了一会儿,抬起头来:“我会继续留在长安。”

  顿了顿,少年补了一句:“直到找到他为止。”

  他并不知道,终此一生,他再也没能见到萧易难。

  九

  蜀道难,蜀道楠。

  生长于川蜀古道的楠木,姿态雄伟。普通的树木十年就可以长成,而楠树要生长百年。

  这条险道是去长安赶考的必经之路,每年都有考生从树下路过,有人在树下歇脚,有人在树下温书,也有人从青年考到老翁。

  众生百态各不相同,那些欣喜若狂的,涕泪交加的,屡试不中灰心丧气的,用青筋暴露的手指狠狠抓住树干,以头撞树问“我怎么会考不上?”的……太多的狂喜和愤懑,被时光镌刻进了楠木树干中,让原本怡然的幽香,也有了些苦涩凝滞。

  只有一个人是不同的,那是来自江南苏家的公子,他第一年没有考上,第二次又来了,肩膀上背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工具。谁也想不到,他将带来的绳子绑在腰间,开始爬树。

  楠木的树干笔直,树高百尺,平常人根本不可能爬上来,可苏公子攀登了五天五夜,几次差点跌下去摔得粉身碎骨,最后终于艰难地爬上了楠树的树顶。

  满面尘灰、几近脱力的苏公子坐在树顶发出一声清啸:“噫吁嚱——”太美了,清风浮云萦绕,这里向西可以俯瞰到整个长安城的全貌。那些笔直的街道与屋舍,宫殿与楼宇,此刻都微小如尘。

  “原来,要看到最好的风景,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啊。”苏公子惬意地伸了个懒腰,哈哈笑着将手边的树枝斫下来一截揣进衣襟,作为他爬树的纪念。

  曾经有无数人从树下来去,他们说楠木清香,他们说楠树励志,只有这位苏公子,得到了楠树的精魄。

  那块藏了百年楠树之精魄的香木,被苏公子带回江南,送给了他心爱的少女。

  少女萧玖歌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,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,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,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。她照着心目中最好的乐师的模样,用楠木雕刻了一个小童子。

  “夫君,给它取个名字吧!”

  “既是你雕的,就跟你姓萧。知易行难,就叫萧易难如何?”苏公子笑了笑。

  所有的奇迹,正是从那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开始的。

  奇迹会被爱创造。

  机会从来不会只有一次,挫折也是。世间的风景有千百种,人生的路很长也很有趣,每个人都会遇到很多。

  只是,有些人,你再也不会遇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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