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灵与肉_美貌令我无所畏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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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灵与肉

  第四十二章

  目送宣月消失在电梯门后,阿皓笑笑,转身离开。

  他只穿了件棒球服,在冬夜显得过分单薄了。走出住院大楼,有风迎面吹来,他拢了拢衣服,吹了声口哨。

  男人嘛,冷一点不碍事,只要心是热的。

  他没想到那个酒吧里仅有一面之缘的姑娘会出现在沧县,更没想到他们的亲人会在同一时间进入医院。

  刚才在对面的便民超市里,他正给阿婆买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,忽然听见一声“欢迎光临”的电子音,回头一看,就看见一个垂着脑袋心事重重往前走的身影。

  倒也没多想,他继续寻找指甲刀。

  只是绕过一只货架,两只货架,那个身影又映入眼帘。

  她踮着脚尖,努力去够货架顶层的切片面包,试了好几次都没拿到。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,但光看那只倔强的后脑勺也能看出她的不服输。

  头发乌黑,在白炽灯下泛起漂亮的光泽,松松散散挽在脑后。

  她够了几下没够着,居然还原地起跳了。

  阿皓有些好笑,走到她身后,替她拿了袋面包。

  “还要吗?”

  后脑勺的主人很惊讶,倏地回过头来,四目相对的一瞬间,阿皓也怔了怔。

  是她?

  大概一个多月之前,那个在酒吧来要黑桃a的姑娘。

  做他这一行,常年在酒精里泡着,身边充斥着形形色色热爱灯红酒绿的人。阿皓走到哪里都有人称呼他一声皓哥,姑娘们也总是娇滴滴攀住他的肩,想从他这里讨杯酒喝。

  阿皓很大方,她们要,他就给。

  人在江湖嘛。

  可见惯了那些或谄媚讨好,或另有所图,或贪慕权势,或俗不可耐的浓妆艳抹,他在某天夜里遇见一个特别的姑娘。

  她不肯告诉他自己叫什么,还非要他开瓶黑桃a。

  阿皓打从一开始就看出她的不待见了。

  她冲他笑得很可爱,但眼里全是不耐烦,目的性极强。

  她压根不是这里的人。

  这里的人热爱酒精带来的刺激,眼里充满渴望,而她生涩又稚气地挥霍着她的美貌,更像个过家家的小孩子。

  像是一只外来的金丝雀落在枝头上,她倒是很平易近人地学一群鹦鹉说话,但其实每一声都格格不入,可爱又可笑。

  阿皓逗了她一会儿,素来大方的他偏偏不给她开黑桃a,最后还莫名其妙给了她一只瓶子,只因为她说要拿回去跟人显摆。

  一早说好他用酒瓶换她的名字,万万没想到这是个机灵的小骗子。

  “我叫moon。”她理直气壮地说,“你又没说必须讲中文名。”

  她留在“药”里的最后一个笑容是真心诚意的,带着狡黠的目的得逞的小小得意。

  阿皓当时愣了一下,再想说什么,她已经拿着战利品溜出了酒吧。

  时隔一个多月,再回忆起当夜的场景,才发现一帧一格都还历历在目。在充斥着食物味道的便民超市里,阿皓见到了当日的金丝雀。

  她瞪大了眼睛,说:“是你?”

  ……

  阿皓望着近在咫尺的医院大门,吹着冷风,低低地笑起来。

  故乡遇他知,像部电影。

  就好像她讨酒喝的那天说过的那句台词:“世界上有那么多城镇,城镇有那么多的酒馆,你却偏偏走进我的。”

  《卡萨布兰卡》。

  她当时说的时候并不知道,那家酒吧差不多算是他的。所以这句台词格外应景。

  而今,她又走到了沧县,来到他面前。

  阿皓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她坐在长椅上讲往事时闷闷不乐的声音,他一向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,却因为今晚的奇遇仿佛喝了酒一般微醺。

  踏出医院大门的那一瞬,从四面八方涌起急促的脚步声。

  阿皓心中一凛,转身想跑,却为时已晚。

  红蓝|灯交织不断,无数穿警服的人冲上来,有人反剪住他的手,有人把他的侧脸往引擎盖上重重一摁,有人亮证件,有人打电话。

  阿皓只挣扎了一瞬,就安安静静任人宰割了。

  “我们是沧县刑警大队的。崔明皓,现在有一起袭警案和加油站抢劫案,警方怀疑你参与其中。麻烦你跟我们回警局一趟,协助调查。”

  阿皓笑了笑,模样虽然狼狈,但眼里有奇异的冷静。

  他的脸还贴在冷冰冰的车盖上,声音却很礼貌:“没问题,我一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能协助警察办案是我的荣幸。”

  对方:“……”

  “不过阿sir,我一不反抗,二不逃跑,你们确定要这么暴力执法?”

  “这就暴力执法了?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,不得已而为之,你见谅。”对方很生硬,见他确实没有要跑的意思,使了个眼神,让人把他推搡进一辆警车。

  阿皓钻进车里的那一刻,回头看医院,心里想的却是,好在她没看见。

  他侧头望窗外,天边有一轮明月。

  今夜月明如水,夜色温柔,只是最后一刻有点煞风景。

  ——

  林长野把宣月带去的那栋平房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,大门上的铁锁都蒙了层灰,锁眼还生锈了。

  宣月问: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

  “张家村。”

  林长野从包里拿出钥匙,捅了几下锁眼,没捅开,干脆从一旁的田里找了块石头,几下把生锈的铁锁给砸开了。

  宣月吓一跳,问:“警察还能擅闯民宅?”

  “如果闯的是自己家的话,问题不大。”

  “什么意思?”宣月愣得张大了嘴,“这是你家?”

  下一秒,她困惑地说:“不对啊,我明明记得你就是平城本地人,你爸爸是警察,你们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市中心的老房子里——”

  “看不出,你对我的事这么门儿清。”林长野扔了石头,哗啦啦把铁锁摘掉,扔在地上。

  宣月咳嗽一声,说:“是宏立城八卦,有事没事就给我科普……”

  “是吗?”林长野很配合,也不说破,试着退了推门。

  一声闷响,两扇木门被他推开了,一阵灰尘簌簌落下,宣月忍不住捂嘴。

  林长野的黑色皮衣上都蒙了层灰,是太久没人开门,从门框周围落下来的粉末。

  他伸手在墙边摸索一阵,回忆开关的方位,好不容易摸到了,摁了几下灯都没亮,不知道是灯丝烧了还是屋内没有供电了。

  最后只能拿出打火机,啪的一声点亮,照亮了四方一小圈范围。

  借着微弱的光线,宣月看见墙上贴着泛黄的年画,屋内有张老旧的沙发,一张斑驳的八仙桌。

  下一秒,林长野把打火机递给她:“帮我拿一下。”

  她接过来,“你要干什么?”

  “换灯泡。”

  林长野轻车熟路走到墙边一只斗柜前,他记得最下层有放一些日常用品,摸索一阵还真找到一只新灯泡。

  那张八仙桌被搬到屋子中央,他踩了上去,一边叫宣月“举高点”,一边换灯泡。

  大概有过了半分钟,他重新跳下来,摁亮墙边的开关。

  暖黄色的光线从头顶洒落,照亮了整间屋子。

  他在这里生活过几个月,从早到晚扮演着一个叫做步归的人,接受步归的一切,就好像往身体里塞入另一个灵魂。

  他和每一个村民打招呼。

  “我是步归。”

  村民们都很诧异:“你是步老头的什么人?”

  林长野回答说:“我是他孙子。”

  这间平房是步老头的房子,那年春天步老头离世了,房子就一直空着。

  村民们都知道步老头是个酒鬼,年轻的时候有个妻子,还有个儿子,可惜三十几年前就被他打跑了。

  如今步归回来了,大家才知道他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去世,他回到故乡,继承了爷爷的房子和田地。

  “你们一家人不是在外地待的好好的?怎么你回来种田了?”

  步归含糊不清,不肯多说,后来村里办喜事丧事,也通知他去参加,多喝两杯酒他才打开话头。

  原来步归去当了几年兵,后来因为脾气不好,和教官起了冲突,被记了大过,赶出了部队。

  大家在暗地里窃窃私语:“步家怎么尽出败家子啊?”

  “是啊,白瞎了这副好长相。”

  “你还别说,他刚回来,我看他沉默寡言,做事手脚利落,还以为他是个老实人,想替他和我侄女做媒咧。”

  “你可别,步老头喝酒喝得那么凶,这个孙子不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他。万一跟他爷爷一样喝醉了打人,你侄女可就惨了。”

  在村民的唏嘘声里,步归就这么住回了爷爷家中。

  ……

  林长野拿了块抹布,抹了两遍,旧沙发才勉强能坐人。

  好在宣月不拘小节,说:“没事,反正我这身也是便宜货,扔洗衣机洗一洗就干净了。”

  她坐在沙发上,出神地听着林长野的故事。

  “直接编好了档案就去卧底不行吗?为什么非要现场住过来呢?”

  “因为那不是一般的罪犯,是大毒枭,是东南亚最大的犯罪团伙头目之一。”林长野坐在她旁边,“宣月,你把犯罪分子想得太简单了。他们不是街上的小偷、骗子,也不是精明的传销分子,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的亡命之徒。要想取得他们的信任,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实打实的人际关系网是不行的。”

  “他们大老远从东南亚跑回来查你?”

  “是。”

  “后来呢?他们相信你是步归了吗?”

  “相信了。”

  不止相信了,还和他有了过命的交情。

  林长野慢慢地回忆着那一年的种种,一点点说给宣月听。

  他和屠辛从湄公河上成功逃脱后,在老挝的乡下养好了伤。老挝的一年四季都是夏天,炎炎夏日,他们一起坐在稻田边上吃西瓜。

  屠辛说:“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,兄弟,咱们以后一起干大事,一起赚大钱!”

  林长野笑笑,说:“我没有那么大本事,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。”

  屠辛拿起一只西瓜,往地上一嗑,砸成了好几瓣,递了一瓣给他,“那你有什么愿望吗?”

  “吃饱喝好,睡个安稳觉。”

  “嘁,这也太没种了,换一个远大一点的!”

  “那就——”林长野凝神想了想,说,“赚多一点钱,买辆好点的车,开回村里耀武扬威吧。”

  屠辛哈哈大笑,说:“瞧你这点出息!”

  “屠哥你不知道,他们都看不起我。”

  “为什么看不起你?因为你爷爷是个酒鬼?因为你被部队开除?”

  彼时,屠辛已经查清了步归的过往,他们住在乡下养伤期间,他可一点也没闲着。派出去的爪牙一拨又一拨,黑白两道都有人,把这个叫“步归”的人摸了个底朝天。

  是,他们确实是生死之交,但屠辛生性多疑,干这一行的有今天没明天的,总不能个个从天而降的空降兵他都毫无防备,全心全意地当人是兄弟。

  果不其然,林长野听了这句,霍得抬起头看着屠辛。

  屠辛拍拍他的肩,说:“兄弟别见怪,我只是警惕了点,实在是经历这么多,不得不多心啊。不过你放心,既然我都这么开门见山跟你聊开了,就表示我已经信任你了,咱俩以后就是拜把子的兄弟,有我一碗饭,就绝对不会饿着你。”

  林长野把西瓜皮扔进田里,扯扯嘴角说:“不用给我饭,给我辆好车吧,衣锦还乡。”

  “那没问题。说吧,你喜欢什么车?”

  “奔驰。”

  “别啊,奔驰多土,咱要冲着那种全球限量的跑车去,一辆能把你们一个村儿都买下来。”

  两人一同笑起来。

  后来他们刀尖舔血,一次一次把那回湄公河上被屠辛的死对头拿走的生意全部抢了回来。

  屠辛带老婆孩子给他认识,抱着小女儿一边笑一边指指林长野:“叫干爹。”

  小姑娘在东南亚长大,撒丫子乱跑,皮肤晒得黝黑,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,开口却是,“哥哥!”

  “臭妮子,叫什么哥哥啊,辈分乱了!”

  “爸爸有大胡子,是大人。他没有胡子,还长得这么好看,是哥哥。”

  屠辛哈哈大笑,揪了揪孩子的耳朵,说:“没大没小,这是干爹,记住了!”

  林长野抱过那个小丫头。

  他吃过阿嫂做的饭。

  很多个夜里,屠辛的家中点起昏黄的灯,一家人和他坐在同一张桌上,他们闲话家常,说着过去,说着未来。

  如果外面的大片土地里种植的不是罂|粟,如果屠辛做的是正经生意,而不是毒|品生意,他们本该是好兄弟。

  阿嫂笑着说:“我们阿归生得这么好看,得给他找个漂亮的媳妇儿。”

  屠辛说:“别提了,你不知道这村子里多少小姑娘成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跑,地也不种了。”

  林长野听见最后那一句时,目光微微一动。

  阿嫂:“那不行,村里的姑娘委屈他了。”

  “长期在这边是挺寂寞的,有个把个姑娘陪陪也好,真找媳妇儿,还是要找咱们中国人。这儿的姑娘脑子太简单。”

  阿嫂啐他一口:“少带坏阿归。就你花心,不爱人家姑娘还能让人家陪一陪——”

  “我就说说而已,我可没出去拈花惹草。”

  其实这一行逢场作戏也有不少,阿嫂知道屠辛也有情人,但她不能强求太多。她知道进了这间屋子,屠辛是她的丈夫,全心全意保护她和女儿。

  那些时日里,林长野做着步归,践行他教给宣月的一切卧底准则。

  “用真心换真心。”

  “你说的每一个字,都要先说服自己,说服了自己,别人才会相信。”

  “你要记住你的情意是真的,你的爱恨是真的,午夜梦回时,都绝对不能想起自己的名字,因为梦里吐真言。”

  ……

  宣月怔怔地问:“那要是时间太久,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呢?”

  林长野侧头看着她,用手轻轻碰了碰她的额头,“你的姓名不在这里。”

  下一秒,手指轻轻地移到她的胸口,没有触上去,只指在心脏的位置,“要刻在这里。”

  他讲了那些年的故事,和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收尾行动,说到手腕被人砍断时,宣月瑟缩了一下,忽然伸手拉过他的右手,小心翼翼掀起护腕。

  深棕色的肉痕仍在,她仿佛亲眼看见了那一幕鲜血淋漓的场景。

  “痛吗?”她问出了很蠢的问题。

  林长野摇头:“已经过去了。”

  宣月垂眸看着疤痕,轻轻地用手碰了碰,林长野浑身一震,不动声色抽回手,声音都低哑了几分,“……下次别这么做了。”

  “怎么了?”宣月不明就里抬起头来。

  他别开脸,不说话,呼吸却有些沉重。

  步归的故事从他回国的那一日就成了绝密档案,在警方的资料里,步归已经和屠辛一同死在了老挝,死在了湄公河畔。

  除了省厅的几位大人物和与他共同卧底过的老张,没有人知道步归的存在。

  这是时隔多年后,林长野第一次与人说起步归这个名字。

  宣月静静地听着那些惊涛骇浪的过去,身边的人言语简洁,更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,惊心动魄从他口中说出来,也变成了平淡的一日三餐。

  她问:“那后来那个村子里的人呢?”

  林长野沉默许久,才回答说:“不知道。”

  “不知道?”

  “他们世代种植罂|粟为生,除了这件事,什么也不会。没有读过书,没有踏出过村庄,和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。”

  他们不是中国人,警方没有义务去帮他们。

  老挝落后又贫穷,政府也无暇关心那群人。

  捣毁毒|品堡垒那日,警方一把火点燃了罂|粟,大火烧了好几日,直到艳丽的花朵尽数凋零,直到整个村子化为焦土。

  在罪恶之源被烧光的同时,村子里的房屋也烧毁了。

  警方以为把他们的事移交给老挝政府,就会有人负责转移人员。

  而老挝政府认为只要警方走了,毒|品老巢没有了,这件事就告一段落。

  后来那群人无家可归,四处漂流,再后来,是生是死,林长野通通不知道。

  “偶尔午夜梦回我会想,捣毁了屠辛的毒|品王国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好事,但对那个村庄里的几百口人来说却是灭顶之灾。”

  “我对得起国家,对得起人民,对得起这身警服,也对得起林长野。”

  “唯独对不起那群人,对不起屠辛,对不起步归。”

  林长野的眼睛里有夜色一样浓稠到化不开的凄苦。

  在这寂静的长夜里,宣月慢慢地握住他的手,把他有些凉的手心贴在自己发烫的面颊上。

  她轻声说:“你做的是好事。”

  林长野摇摇头,转手轻轻摸了摸她柔顺的黑发,“宣月,卧底是什么?是豁出了性命,踏上一条永远无法归来的路。他们都以为我回来了,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,纵使归来,灵魂也变得残缺不全。”

  接受任务的那一天,一个叫步归的灵魂硬生生被人塞进了他的身体里。

  可是回来的那一天,这具躯壳里却只有林长野。

  那步归呢?

  属于步归的一年又四个月里,那四百八十七天里见过的人与事,经历的爱与恨,如果真的能随着档案一起消失在老挝就好了。

  可他们只是销毁了档案,却没有抽走他的回忆。

  后来的很多个梦里,他都会梦见有人叫着他的名字,叫他阿归,阿归。

  “我会梦见阿嫂,她抱着妞妞问我,今天的饭好吃吗?下一句却是哭着质问我,为什么出卖她。”

  “我梦见我和屠辛一起坐在瓜田上,一人捧只西瓜,我说要买辆大奔,他笑我是土狗,不懂跑车。”

  “我梦见村头的一个扎两条辫子的姑娘,总是跟在我后头脸红红地叫我上她家吃饭。”

  “我梦见……”

  他梦见后来的后来,所有人都静静地站在那漫天大火里望着他,目送他远去,把他们留在无尽的虚空里。

  林长野紧咬牙关,不让酸涩的眼眶落下泪来。

  宣月紧紧抱住他,呜咽着说:“别说了,别说了……”

  他慢慢地低下头来,看着怀里这个纤细柔弱的姑娘,轻声问:“宣月,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不让你去做卧底了吗?”

  宣月仰起头,眼里有热意,“我知道,我都知道。”

  “那你还去吗?”

  “去。”她慢慢地说,“你说过,我是天上飞的鸟,不该在笼子里被关起来。”

  “即便这是条不归路?”

  “即便这是条不归路。”

  那个姑娘笑起来,擦掉眼泪,把脸贴在他的胸口,闭上眼睛小声说:“林长野,我相信一件事。”

  “什么事?”

  “残缺的灵魂,会有人来填满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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